電動機所需補償容量的計算式為:Qe=0.9√3UeIo
Ue-電動機的額定電壓(kv);
Io-電動機的空載電流(A);
上式中主要說明了電動機的補償容量是由電動機的空載容量決定的;而乘上0.9的系數是由于無功補償容量應小于電動機的空載容量,此目的是防止產生自
勵磁。當帶
電容器補償的電動機切斷電源后,如果電動機仍在慣性下轉動,此時電容器的放電電流就成了勵磁電流,當補償容量足夠大時,電動機即處于
發電狀態,其可能產生高于設備承受范圍的電動勢。因此國標中給出了電動機的補償容量一般按電動機空載容量的0.9選取的建議。在實際應用中,常有企業或設備生產單位對此不夠重視,常加大電動機的補償容量以達到對其他設備共同補償的目的,此方式對
補償裝置及
電機相當有害。同時頻繁啟動、經常正反轉的電動機,起重機及自負荷驅動的電機不宜采用此
接線方式。
這種電動機的
無功補償裝置一般采用戶內柜式結構,因此應注意電容器的散熱問題。如無法解決,應選用高運行溫度級別的電容器。電容器雖然與電動機的繞組并聯而形成放電回路,但從安全方面考慮,電容器還應裝設放電
電阻。由于無功補償裝置與電動機共用一臺斷路器,因此這臺斷路器的選型也要滿足電容器投切的要求。